日期:2018-12-27 14:49:07 by 浏览: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注销之前,在清算阶段的时候,债权债务都应该做了了结,但事实有很多时候,一些对外债权暂时无法了结,比如:应收的货款、工程款,而且很可能还不是小数目。那公司注销后,这些还没有实现的债权是否就随着公司的消灭而消灭了呢?接下来我们北京公司注销,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首先,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其债权也属于应收益的成果;
其次,根据民法权利承继原则和债权转让规则,公司不在了,其股东承继、受让权利,成为债权主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像父亲死了,儿子可以继承债权一样。
三是,根据刺破公司面纱理论和公平原则,公司作为债务人时,注销后,债权人都可以穿透公司面纱起诉出资的股东,那公司作为债权人时,又怎么不可以呢?民事活动中,权利义务的对等就体现在这些方面。
四是,根据公司法诉讼派生理论,股东权益受损,是完全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的。
以上就是我们北京公司注销为您介绍的关于注销公司的债权转让知识,希望我们的介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注销公司的知识,您可以浏览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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