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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常见问题答疑

日期:2021-01-26 13:49:09   by         浏览:



  1. 公司注销,要补注册资金吗?
 
  如果公司没有对外欠债,直接申请注销即可。如果公司有对外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抵债的话,需要补齐注册资金来还债。
 
  2. 公司要去注销,但还有没开完的发票,要把没开完的发票带去税局吗?
 
  未使用发票需要缴销。
 
  3. 企业注销前开的发票有效吗?
 
  注销前正常销售开票的有效。
 
  4. 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搬迁的时候弄丢了,现在注销的话要怎么办?要补吗?
 
  不用补了,纳税人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执照遗失公告,拿这份公告和其他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5. 企业注销后,所有的财务凭证需要保留吗?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公司成立清算组备案后,又决定不注销了,要怎么申请撤回备案呢?
 
  公司股东会可依法作出继续经营的决议,如果已经公示发布公告的,可以再次发布公司将继续经营并解散清算组的公告。
 
  7. 在填报公司清算组备案时,把清算组的成立日期写错了,导致清算组的成立日期至备案日期隔了一个多月,怎么办呢?
 
  可以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提交股东对此情况的确认文件,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会报省局处理,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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